2007年3月14日 星期三

*一個警惕,see the motorcycle...?!!*



see the motorcycle...?!!















一張圖勝過千言萬語

Honda機車以超高速行駛,

他的反應時間不足以避開這場車禍。

瑞典警方估計機車在十字路口撞上這輛慢速行駛車輛時,速度約在每小時250公里,

在這種速度下,他們預測騎士的反應時間(當他看到車輛時)還不足以讓他開始煞車,

車內有兩個乘客且機車騎士也被同時發現在車內,這輛福斯汽車被撞離事發地點約10呎之遠,

三個當事者都當場死亡。這張展示照片由瑞典警方與交通安全部門放在斯德哥爾摩機車中心,

旁邊的說明牌也提到騎士才剛剛拿到他的駕照。


在時速250公里下相當於每秒進行227呎,以通常「看到 → 決定 → 反應」的時間為1.6秒 來算,

當那位騎士在看到事故並決定反應時,已經騎了363呎(比一個足球場還寬),

在這起事故當中,瑞典警方指出當時並沒有任何反應動作。


1呎=0.348公尺





*真的是一張圖勝過千言萬語...

或許車商在這場車禍中不能說完全沒有責任,

畢竟是他們創造出了如此可怕的高速怪獸,

不過我更覺得騎士本身在上路前就應該具備正確的態度,

如同我一直想提醒的,

你在電視上所看到的那些帥氣的車手,他們精湛的技術只展現在賽車場上;

在那裡才有專業的跑道,寬敞的緩衝區,設計完善的安全區域能夠保護他們及工作人員的安全。

有想過,在台灣,為什麼兩輪賽車的運動無法推廣,

或許部分也是因為國人的交通安全認知不夠全面吧,

知道嗎?? 在日本(還有其它歐洲國家...)甚至有小小摩托車手的比賽及培訓呢,從4, 5歲就開始訓練。

但賽車場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,

還是有那0.0001的危險...

印象還很深的發生在03年的「加藤事件」就令人惋惜不已,

記得那時的他好年輕,女兒也才出生..

真的,他的離去,徒留很多遺憾...他自己一定也很捨不得

有注意的話,

現在還能在很多車手的皮衣及安全帽塗裝上看到印有【74】這個號碼,

大家都在懷念永遠的加藤..

所以,

真的千萬千萬拜託,

別再有「花了大錢,買了車(不管是2輪還4輪的...),就能隨意在馬路上奔馳、試車」的想法了。*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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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togp - 加藤大治郎 http://subaru.mocasting.com/p/886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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